一、性质
《浙江省社会工作与管理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是省民政厅与省自考委为提高全省民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我省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建设而合作开设的岗位资格证书考试。
二、报考对象
各级民政部门和全省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在岗人员及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成员。
三、课程设置
1、社会学概论
2、社会工作概论
3、社会保障概论
4、社会政策与法规
四、证书及效
凡参加上述四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民政厅、省自考委颁发《浙江省社会工作与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我省民政、社区管理等从业人员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可折算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载入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手册。
五、报名办法
自考生可向当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六、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为上半年4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星期日(上一年9月报名):下半年10月倒数第一个星期六、星期日(3月上旬报名)。当次考试因故缺考或成绩不合格者,可报名参加当年7月和次年1月的重考,重考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和12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当地自考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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