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次的社会工作专科学校在一个协会里紧密合作。这个协会代表了他们的利益,他的主要工作是澄清各种争议性的问题,就有关共同利益的各种议题提出建议。协会同时也给院校的工作提供帮助。例如。考察全部课程安排、评估和核定学生的成绩。在不久的将来,协会将发展成为新近成立的高等职业教育培训院校里的社会工作系。9个从事青年人福利专业教育的教育培训机构与社会工作专科院校协会合并了。因此,目前有36个机构培养社会工作者。21个是社会工作专科院校,2个主要是培训业余制学生的机构,4个培训青年领导机构,9个从事青年福利专业教育的机构。
3、教职员工
教学的主体包括教授各种专业训练课程的教师。特别是方法论课、职业社会工作者训练课程的教师。为以后从事教学作好准备,一般都采取一种高级教育培训课程。直到1985年,这些教师的工资都较低,并且身份地位也较低。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是“非学术” 的教育培训工作。教师们不是从事全职的工作就是兼职的工作。兼职教师一般还从事其他的职业活动,如在社会慈善机构里供职。一些教师同时也被雇佣从事田野工作(野外实地调查),并接受另外的酬金。
4、学生主体
在荷兰社会工作专科院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不同社会工作科目里,注册入学学生总共有2.5万名。1.5万名是全日制的学生,10000名是业余制的学生。在中等层次社会工作教育科目还有另外10000名学生就读。
对申请进入社会工作专科院校就读的人员规定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教育毕业证书,或是在大学预科班接受足够的课程教育。就读全日制科目的学生,要求最低年龄达到18岁,对就读业余制科目的学生来说,最低年龄要求是25岁。社会工作者教育基金会所资助的和天主教会所属的教育机构所开设的科目也有这些最低年龄限制。
20世纪70年代,一些社会政治价值观念和种族等级观念得到了改变。现在的学生与过去的相比有所不同。现在的学生更多来自于社会中下阶层或更低的社会阶层。而他们的前辈则大都来自于中上社会阶层。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这里男性学生比率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
5、学习研究计划
直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社会工作专科院校才有能力逐步建立一些他们所偏爱的合格科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本上各个科目都立即效力于传统专业知识与理论的教学。在整个20世纪50年代,为促进方法论工作地发展,引人了个案及群体社会工作方法教育。后来,又吸收了社区工作方法教育课程,并成为一个独立专业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是以直接进行教育民主化和发展与规划科目课程为特征的年代。20世纪70年代对各院校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教育必须在哪些方面积极参与社会变革?在这个时代,“高等”的、职业性的合格社会工作者失去了他们行业的神秘性。
直到20世纪50年代早期,各科目所讲授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以实际经验为根据的知识。学习研究计划所包括的最大部分基本知识都来自于各专业学科——如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之类的学科,还有各种社会制度概览、实践领域概观及社会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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